新疆舞台美术协会(以下简称 “协会”)以发展新疆舞台美术、传承民族文化、推动行业创新为宗旨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及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业协会管理办法》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适用于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的申请、审核及管理。
1. 基本条件
· 拥护协会章程,自愿申请加入协会,热爱舞台美术事业,遵守行业规范。
· 长期居住或工作在新疆,或在新疆舞台美术领域有突出贡献。
2. 专业条件(满足其一即可)
· 从业经验:从事舞台美术相关工作(如设计、灯光、服装、道具、多媒体等)满 3 年,且有至少 2 项独立参与的舞台项目成果(如剧目、晚会、文旅演出等)。
· 专业资质:获得舞台美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,或持有国家认可的舞台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。
· 作品与荣誉:
· 作品入选省级及以上舞台美术展览、赛事或活动(如新疆舞台美术展、中国舞台美术奖);
· 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舞台美术相关奖项(如 “新疆优秀舞美工作者”);
· 参与过新疆本土标志性项目(如中国 - 亚欧博览会开幕式、新疆春晚、民族史诗剧《江格尔》等)的舞美设计或制作。
· 学术贡献: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舞台美术相关论文,或参与协会组织的民族舞美课题研究。
3. 地域特色要求
申请人需在作品或项目中体现新疆多民族文化元素(如维吾尔族、哈萨克族、蒙古族等传统纹样、服饰、建筑符号的创新应用),或对新疆非遗技艺(如艾德莱斯绸织造、哈萨克族刺绣)在舞台美术中的转化有实践经验。
4. 申请流程
· 在线申请:登录协会官网或微信公众号,填写《个人会员申请表》,上传个人简历、代表作品(图片 / 视频 / 设计方案)、获奖证书、参与项目证明等材料。
· 审核:由协会会员审核委员会(含各专业委员会专家)对材料进行初审,重点评估专业能力与地域文化贡献度。
· 公示与批准:初审通过后,在协会官网公示 7 个工作日,无异议者提交理事会终审。理事会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,正式成为个人会员。
· 缴费与发证:会员需按年度缴纳会费(标准另行公布),缴费后由协会颁发电子会员证及实体徽章。
5. 权利与义务
· 权利:选举权、被选举权;优先参与协会培训、交流活动及项目合作;作品优先在协会官网、公众号展示;获得行业资源支持(如政策解读、设备租赁)。
· 义务: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;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(如年会、调研、公益项目);按时缴纳会费;维护协会声誉,不得从事损害行业利益的行为。
1. 基本条件
· 拥护协会章程,自愿申请加入协会,支持协会工作,愿意为新疆舞台美术事业发展提供资源或平台。
· 在新疆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(如剧院、艺术院团、文化公司、艺术院校、科研机构等)。
2. 专业条件(满足其一即可)
· 行业影响力:在新疆舞台美术领域有较高知名度,近 3 年参与过至少 3 项省级及以上舞台项目(如大型晚会、文旅演出、剧目制作)。
· 机构资质:
· 艺术院团 / 剧院:具备专业舞台美术团队,年演出场次不少于 20 场;
· 文化公司:注册资本不低于 50 万元,且有舞台美术相关业务案例;
· 艺术院校 / 科研机构:开设舞台美术相关专业,或承担过自治区级及以上舞美研究课题。
· 资源支持:愿意为协会提供场地、设备、资金或技术支持(如合作举办培训、展览)。
3. 地域特色要求
申请单位需在业务中体现新疆民族文化特色,例如:
· 艺术院团:创作过以新疆多民族文化为主题的剧目;
· 文化公司:参与过新疆非遗活化利用项目(如非遗元素舞台装置设计);
· 艺术院校:开设民族舞美相关课程或实践项目。
4. 申请流程
· 提交材料:填写《单位会员申请表》,并提交以下文件:
·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;
· 机构简介、业务范围及代表项目案例(含图片 / 视频);
· 支持协会工作的承诺书(如提供资源的具体内容)。
· 审核:由协会理事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重点评估机构资质、行业贡献及地域文化关联性。
· 公示与批准:审核通过后,在协会官网公示 7 个工作日,无异议者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正式成为单位会员。
· 缴费与发证:单位会员需按年度缴纳会费(标准另行公布),缴费后由协会颁发单位会员牌匾及证书。
5. 权利与义务
· 权利:选举权、被选举权;优先获得协会项目合作机会(如参与政府文旅项目投标);在协会官网展示机构信息及成果;获得协会专家咨询服务。
· 义务: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;推荐 1 名代表参与协会活动(如理事会、研讨会);定期向协会报送业务动态及成果;支持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(如基层舞美帮扶)。
1.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由新疆舞台美术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2. 会员资格有效期为 5 年,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审核。
3. 会员如有违反章程或损害协会声誉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可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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